台中市北屯區2024年7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,一名蔡姓男子跟朋友喝高粱狂歡後,僅休息7小時就開貨車上路,結果在崇德八路二段與豐樂北二路時闖黃燈,和對向雙載的陳姓母親與6歲女兒相撞,即便台中市消防局緊急送醫搶救,陳母仍於18天後死亡,女兒則命危。全案近日偵查終結,台中地檢署依公共危險致死罪起訴蔡男,靜待國民法庭審判。
喝酒休息7小時 貨車司機上路釀1死1重傷
據起訴書指出,2024年7月14日晚間20時,蔡男跟朋友開始喝酒、高粱,並一路喝到7月15日0時,只是蔡男僅休息7小時就開車上路,結果行經崇德八路二段與豐樂北二路時,蔡男沒注意路口閃黃燈。而當時陳母正騎機車載女兒,陳母也沒有看到路口閃紅燈,結果兩車發生碰撞,由於撞擊力道強烈,母女倆雙雙倒地,陳母傷勢較嚴重,受有肝臟重度撕裂傷、急性腎衰竭、閉鎖性血胸、多處骨折,女兒多處骨折。
媽搶救18天亡 國民法官決定司機命運
台中市消防局與轄區第五分局抵達後,急忙將母女送往慈濟醫院急救,同時對蔡男實施酒測,發現他酒測值0.33毫克,超過標準值,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。後續經醫療團隊搶救18天,陳母仍於8月1日凌晨,因頭胸腹部鈍挫傷,導致多重器官損傷死亡,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,依公共危險致死罪起訴蔡男,靜待國民法庭審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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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飲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請勿酒駕
◎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 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