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一名王姓保母,是受有合格訓練的專業人員,只是她2022年2月卻違反台中市社會局規定,違法超收8名兒童,其中包含一名4個月大的陳姓嬰兒,且王姓保母發現陳嬰出現嗆奶情形後,竟只有打給陳嬰父親告知,並未施以任何急救措施,也沒送醫救治,最終5小時後,陳嬰宣告死亡,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,法官認為王姓保母疏失重大,且僅願給付1百萬,和陳嬰父母期望有不小差距,依過失致死判1年徒刑,可上訴。
據判決書指出,王姓保母領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,2022年2月10日起,接受陳嬰父親委託,於每週一至週五,在王姓保母家中全天照顧陳嬰,不過陳嬰過去曾有嘔吐、吐奶就醫的情形,因此王姓保母在陳嬰喝奶後,應隨時注意陳嬰身體狀況,以避免嗆奶、溢奶,導致窒息死亡。
只是2022年2月18日上午近9時,陳嬰喝奶後不停喘氣,且臉色蒼白,明顯是嗆奶症狀,但王姓保母僅兩度打給陳嬰父親,並通知對方來帶陳嬰就診,期間王姓保母未對陳嬰施以必要緊急救護措施,直到陳嬰12時50分失去呼吸心跳,才緊急送醫急救,最終13時57分回天乏術,從出現症狀到死亡,僅短短5個小時。
而檢警、台中市社會局後續調查,得知王姓保母超收7名2歲以下、1名2歲以上,共8名幼童,違反「每一托育人員,半日、日間、延長或臨時托育至多4人,其中未滿2歲者至多2人,全日或夜間托育至多2人」規定,加上王姓保母當時分心進行裝修窗簾、清掃客廳,顯然難以隨時細察陳嬰狀況,依過失致死起訴。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