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北區一名男子,2024年3月28日深夜找吳姓好兄弟幫剪頭髮,男子想到天色已晚,便收留吳姓男子留宿一晚,結果隔日吳男竟趁男子熟睡時,伸出狼爪侵犯,男子驚醒後身心受創,罹患PTSD崩潰提告,台中地院一審依乘機性交罪,處吳男3年2月,台中高分院二審近日宣判,法官考量吳男已用65萬與男子和解,加上犯後深具悔意,撤銷改判1年10月,緩刑4年,可上訴。
據判決書指出,該男子透過社群軟體認識吳男,兩人進而成為好友,只是2024年3月28日,男子請吳男晚間22時到家中幫忙剪頭髮,吳男則回應可能3月29日凌晨才能到,男子考量太晚,便表示「可以借宿一晚」。
而後續吳男幫男子剪完頭髮後,兩人同床共眠,但吳男卻將男子內褲脫下進行侵犯,男子驚醒後先確認吳男沒有用手機偷拍,隨即將他趕出家門,事後也報警提告。
台中地院一審時,吳男坦承有做這些行為,但否認有趁機侵犯的犯行,辯稱是男子先撫摸,自己以為「他也有這個意思」,且兩人對話訊息經常使用愛心符號,加上男子主動邀請留宿,對方睡覺時也未穿外褲,因此主張兩人關係相當曖昧。
事後吳男不服上訴,並於台中高分院二審時認罪,並與男子以65萬調解成立,目前也給付35萬,男子也同意從輕量刑、給予緩刑,法官考量吳男因年紀尚輕,一時情慾失控觸法,犯後深具悔意,撤銷改判1年10月,緩刑4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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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