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霧峰拆屋風波延續,今天居民成立自救會抗議建商強拆違法,主張地主跟建商簽的合約無效,質疑建商逼遷,沒經過法院判定就拆屋,要還他們優先購買權。

台中霧峰林家拆屋事件延燒,居民成立自救會、拉起白布條,喊口號,抗議建商喊違法拆屋,應該還給他們優先購買權。
霧峰六股庄守護起家厝自救會成員林先生:「本案土地確無出租事實,如果有偽造的話出賣人要負法律責任,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沒有出租事實的話,那上面現在在拆什麼。」
霧峰六股庄守護起家厝自救會成員林先生:「來拆我們的房子堆廢土斷我們的電,前面(地號)185的買賣有租賃證明,為什麼我們(地號)187的沒有租賃證明,說是我們偷蓋的,(建商)你說我們不合法,我們的房子是有稅籍證明的,你說這個是違建要去哪生稅籍證明。」
自救會認為沒有出租情事,哪來拆屋、補償金狀況,更提出同個地主下,明明地號只差2號,怎麼隔壁就有優先購買權,自己就變成違法占用。
霧峰六股庄守護起家厝自救會委任律師李冠穎:「所以建商取得土地,他本來就不合法這個是要被塗銷的喔,那現在變成說,法院還在就這件事情裁判的時候,建商又去強拆他們的土地,這個很明顯就是強買強拆,然後去逼迫這些人要搬遷,現在這個狀況建商除了違反民法,沒有取得這個土地所有權以外,那這個(拆屋)行為可能也構成刑法強制罪,或者是廢物清理法。」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