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潭子一名男子疑似拿綠光雷射筆或強力手電筒,在路口朝駕駛人照射,就有一名女騎士看到刺眼綠光舉手遮擋,沒想到男子還對著她持續照射將近10秒,周邊店家說,這名男子多次出沒,不只擅自指揮交通,還會和駕駛吵架。

其他騎士:「(他照)你如果看不到路,是不是會嚇到。」
其他騎士:「我會生氣,會覺得很不舒服,影響行車的視線。」
綠光怪客出沒地點,在台中潭子潭興路,周邊店家居民,也不是第一次碰到他。
店家:「他就會幫你指揮交通之類,誰亂停他就報警,搞到大家都很不舒服,有的人不理他,他就說你怎樣怎樣被罵了啊,那個人也很嗆啊。」
店家:「他就照你啊,你也拿他沒轍啊,你要停下來跟他吵也不是啊,覺得說這會造成人家交通事故。」
記者羅一心:「這名綠光怪客疑似就是拿著像這樣的雷射筆,不過醫師也有提醒,像這樣的雷射筆直視太久的話,會造成視力受到影響。」
亞大醫院視網膜中心主任張耀中:「如果它有一點紫外線的成分的話,它又可能造成角膜的破皮的損傷,一般的那種雷射筆其實也不能直視太久,會造成一些黃斑部的一些水腫的問題,會造成視力的下降。」
轄區警方表示,如果使用雷射筆造成他人傷害,已經涉及社維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以下罰鍰,如果因為雷射筆導致車禍發生,違反妨害公眾往來罪,可處5年以下拘役或1萬5以下罰金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