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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毒友結婚!妻出獄愛上他人喊離婚 綠帽尪求尊嚴法官挺了

記者 陳祁 報導
發佈時間:2025/05/16 12:34
最後更新時間:2025/05/16 12:34
妻子在外結識新歡。(示意圖/pixabay)
妻子在外結識新歡。(示意圖/pixabay)

日前小花(妻子化名)和阿明(丈夫化名),兩人於107年吸毒認識,雙方皆入監服刑,且在監所辦結婚手續,而小花先出獄後,另結新歡,想向阿明訴請離婚,雙方談判不愉快鬧上法院,阿明主張離婚不公平,他要爭的是一口氣,法官審酌後,駁回小花的上訴,因此兩人沒辦法離婚。


 
小花主張,她和阿明在107年底因吸毒認識,在她入監服刑期間,雙方皆有保持聯絡,他們決定於民國112年4月18日結婚時,由戶政機關人員到監所辦理結婚手續,小花出獄時,老公還在服刑,雙方感情轉淡,加上阿明要求每天寫信給他報告生活,她受很大的精神壓力,認為婚姻對她沒有意義,想要訴請離婚。

阿明則主張,他於109年1月23日入監服刑,服刑3年多後,和小花在112年4月18日結婚時,小花知道他還有34年刑期,仍自願與他在監辦結婚,婚姻並玩笑或兒戲,但是妻子在去(113)年1月份會客時,向他坦承外遇,兩人還同居,現在要和他離婚,根本是傷害他的自尊心。

阿明進一步主張,他服刑一事本就充滿無奈跟辛酸,妻子與外遇男友侵害配偶權,逼我離婚,讓他情何以,他能體諒妻子的寂寞,但他希望不要斷了他們的婚姻,訴請離婚是不公平的,他要爭的是一口氣。

 
法官認為,小花的主張,目前還無法認定雙方的婚姻有《民法》第1052條第2項所說的、導致婚姻難以維持的重大原因,或者證明阿明有錯。因此,小花請求離婚,理由不成立,法官決定駁回。

 

#上訴#離婚#綠帽#毒友#服刑#戴綠帽#台中#出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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