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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妹深夜被搭訕!惡狼假扮友人騙她上車 慘被載到山區性侵

記者 曾健銘 報導
發佈時間:2025/04/13 12:02
最後更新時間:2025/04/13 12:02
小美(化名)遭男子誘騙上車後載往山區性侵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小美(化名)遭男子誘騙上車後載往山區性侵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新北市1名外型亮麗的女子小美(化名),日前深夜在新北市三峽區某超商外等待朋友介紹的客人,另名林姓男子藉機搭訕,還佯稱自己就是「客人」,將小美騙上車後載往山區性侵得逞,小美緊急向友人求助才脫離險境,事後也驗傷提告。新北地院審理後,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嫌判處林男有期徒刑3年6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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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指出,113年11月15日凌晨1時許,小美在三峽正義街一處超商外等待王姓友人介紹的客人,由於雙方素未謀面,林男因貪圖對方美色,便佯裝成客人上前搭訕,小美也不疑有他上車後,林男旋即將人載往三峽白雞山區,在車上強脫對方衣物性侵得逞。小美趁隙打電話向王姓友人求救,王男也在事發地點附近攔車救人,並報警提告。
 
偵訊時林男坦承犯行,供稱願意賠償5萬元和解,但小美認為賠償金額連看診精神科的費用都不足以支付,且事發過後讓她身心嚴重受創,根本無法出門工作,因此求償100萬元,雙方和解破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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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地院審視林男的行車歷史軌跡以及被害人、證人陳述,認為林男犯罪屬實,審酌其犯案動機、手段、目的,造成被害人身心靈受創,且犯案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3年6個月,可上訴。
 
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,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、勇敢說不,請撥打113、11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◎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-8911-5595/性騷擾專線04-2223-9595


 
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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