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清水一棟屋齡48年大樓,幾天前,五六樓突然塌陷,事後被都發局判定是危樓,要求立即停止使用,5/1就要依規定封閉,住戶趁開放期間,能搬就搬。

記者vs.住戶:「(今天已經搬幾趟了),2趟了,(重要的東西都已經搬過去了),就都過去了,剩下的都不能要了。」
剩下一個多月,早就規劃好的,還來得及叫搬家公司,有的住戶只能請親友同事來幫忙。
記者vs.住戶:「(自己找朋友來幫忙搬),對。」
還有男住戶因為叫不到搬家公司,只好自己騎機車先來載,加減先搬,等叫到搬家公司,再處理大型物品。
記者vs.住戶:「(自己簡單的這樣子機車載一點),對啊,放假趕快搬啊!」
記者vs.住戶:「(租金貴很多),對,就是比較貴。(有沒有貴2倍以上到3倍),有。」
都發局補充,如果有住戶堅持不搬,還住在裡面,將處使用人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,而社會局訪視受災戶,還有6戶需要協助安置,符合租金補貼的將提供救助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