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車千萬別違規!高雄市有一對夫妻要把車停進停車格位,後方卻有違停車輛擋住,他們要求對方移車,竟然遭到怒嗆,雙方當街大小聲,現在,違停駕駛恐怕得挨罰;另外,還有女駕駛為了等人,把車停在機車格位裡頭,被勸導也爆發口角。

違停駕駛vs.夫妻:「我現在要開走你還叫我等警察,要不然要怎麼樣?我們兩個有糾紛本來就是要等警察來,我跟你什麼糾紛啊?我到底跟你什麼糾紛啊?你先不要走啦!我們要叫警察了,你不要大聲!」
26日下午2點多,就在三多二路與廣東一街口,夫妻報了警,並要求違停駕駛等候,他最後大聲嚷嚷後離去,警方到場,已不見人影。
警方將進一步釐清駕駛身分,依道交法開單告發。
民眾vs.駕駛:「不好意思這裡是機車停車格,我們剛剛還找不到位置,你怎麼可以停在這裡,你剛不是有位置了嗎?對啊,你停在這裡造成我們大家剛剛停車找不到位置,不方便,你這樣是正常的嗎?你可以跟我講,我在跟你講了啊。」
高雄市鳳山區光華路,26日也有駕駛違規把車停在機車格位上,遭民眾發現糾正,一度起爭執。
駕駛vs.民眾:「我等人,你剛剛…所以你等人可以停在這裡?你找不到位置你可以跟我講,所以你等人可以停在這裡嗎?你剛剛一直在拍我的車,不然你去檢舉我啊!」
鳳崗派出所長林元棟:「停車車種不依規定,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。」
違規停車,不僅造成別人不便,還得吃上罰單,千萬別把馬路當自家的,愛停哪就停哪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