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豐原區2023年10月發生一起殺人命案,一名越南籍的阮姓男子受邀到同鄉陳姓男子住處喝酒,過程中陳男提醒「有飲酒別外出,因為警察在臨檢」,不過阮男不相信表示沒看到,因此雙方爆發激烈衝突,阮男倉促逃離,事後為了取回個人物品,阮男找了胡姓友人持武器陪同,沒想到兩人走在路上,遭遇陳男跟另一名阮姓三寶爸襲擊,兩邊打鬥時,阮男持刀砍死阮姓三寶爸,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12年徒刑,台中高分院今(4)日二審開庭,法官駁回阮男上訴,維持12年徒刑,可上訴。
據判決書指出,阮男2023年10月20日晚間21時,前往陳男房間內喝酒,當時在場的人還有陳男弟弟,另一名陳男、阮姓三寶爸及另一名阮男共6人,同日22時54分酒酣耳熱之際,陳男提醒眾人「剛才外出回來時,看到附近路口有警察進行取締酒駕路檢,有飲酒的話不要外出」,只是阮男回應「先前過來時沒有看到警察不相信」,於是阮男跟陳男為此事產生口角,阮男一氣之下動手,陳男弟弟及阮姓三寶爸協助壓制阮男,並持刀抵住阮男,阮男見情況不對道歉,隨即逃跑。
而為了拿回放在陳男房間的重要證件、衣物,阮男帶著菜刀、水果刀返回,並找來胡姓友人陪同,沒想到2023年10月21日凌晨0時33分,兩人走在路上時,恰巧遇到準備載阮姓三寶爸回家的陳男,因此兩邊展開打鬥,過程中阮男猛刺阮姓三寶爸頭、胸,對方因低血容性休克當場死亡,阮男及胡姓友人立刻逃到屏東。
事後阮男回台中被查獲,僅承認傷害致死,沒有殺人犯意,動手是為了自我保護,不過台中地院法官勘驗阮姓三寶爸死因後,發現阮姓三寶爸身上穿刺傷路徑長度約9公分,刀刃幾乎全部刺入體內,顯有不確定殺人故意,不採信阮男證詞。
台中高分院今日二審宣判,由審判長張意聰、蘇品樺及林清鈞即組成合議庭,法官最終駁回阮男上訴,維持12年徒刑,服刑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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