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
xx
xx
回到網頁上方

台61線自撞起火「副駕成焦屍」 駕駛落跑遭逮身分曝

記者 林冠丞 張崇閔 報導
發佈時間:2025/03/03 12:29
最後更新時間:2025/03/03 12:29
雲林縣台61線快速道路北上245.2公里處,昨(2)日下午發生一起自撞火燒車事件。(圖/TVBS)
雲林縣台61線快速道路北上245.2公里處,昨(2)日下午發生一起自撞火燒車事件。(圖/TVBS)

雲林縣台61線快速道路北上245.2公里處,昨(2)日下午發生一起自撞火燒車事件,此悲劇釀成逃生不及的副駕駛活活被燒死,但肇事駕駛疑似自行脫困落跑,經轄區北港分局積極查緝後,順利找到開車的39歲越南籍阿姓男子,據了解,兩人是要從台南返回雲林,詳細肇事原因、副駕身分仍待釐清,警方依過失致死、遺棄致死、肇事逃逸致死罪將阿男送辦。

副駕駛座乘客不幸葬身火海。(圖/TVBS)

 
回顧案情,事發於昨日17時3分,台61線快速道路北上245公里處,1輛小貨車自撞後起火燃燒,火勢猛烈並冒出大量濃煙,雲林縣消防局派遣口湖、四湖車組出動消防車2輛、救護車1輛共5人搶救,不過消防人員抵達後,小貨車已全面燃燒,雖9分鐘後火勢獲控制,13分鐘後火勢撲滅,但副駕駛座乘客不幸葬身火海,男駕駛則自行脫困逃逸不見蹤影。

警方獲報後循線以車追人,最終將阿姓男子查緝到案,經初步調查,阿男以觀光名義來台,入境後逾期停留失聯,昨日兩人是要從台南返回雲林台西鄉,因不明原因自撞護欄後起火燃燒,詳細肇事原因、副駕身分仍待釐清。

北港分局訊後依過失致死、遺棄致死、肇事逃逸致死罪將阿男送辦,警方呼籲,行經快速道路應遵循標誌、標線指示,並依限行駛,注意周邊車況,以策安全。
 
 
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 



#雲林#台61線#北港分局#車禍#火燒車#自撞#護欄#移工#肇事逃逸#死亡

你可能會喜歡

人氣點閱榜

延伸閱讀

其他人都在看

notification icon
感謝您訂閱TVBS,跟上最HOT話題,掌握新聞脈動!

0.1257

0.0523

0.17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