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年前新北市一名陳姓保全,在超商門口看到同業,疑似想挖角對方遭拒絕,他竟拿鑰匙和利用拳腳攻擊對方,導致被害人送醫不治。被告在一審、二審都被判無期徒刑,上訴到最高法院後,維持原判。而且他過去也曾犯下殺人以及傷害致死罪,加上兩年前這起殺人案,他一個人揹了三條人命,被判無期徒刑定讞。

警方vs.陳姓嫌犯(2023年1月):「好啦,你現在就是殺人未遂現行犯啦。」
案件經過國民法庭一審,陳姓嫌犯被判無期徒刑,二審維持原判,被告上訴到最高法院,但仍被駁回,三審維持原判,陳姓兇嫌殺害宋姓保全,被判無期徒刑定讞。
死者家屬委任律師林帥孝:「家屬有發現被告已經是殘害了第三條人命,所以家屬其實當初有希望說,能夠讓被告獲得死刑判決,可是就一個很現實,現在目前包含像大法官解釋這樣的狀況的影響,所以家屬只好退而求其次選擇說,那我們是不是能夠請求無期徒刑。」
而在案件審理過程,檢察官曾將全案交由知名法醫高大成協助鑑定,結果卻與法醫研究所的鑑定有些出入。
法醫高大成:「整個腦都有出血,原來那個法醫他是認為這個出血是不會造成死亡,錯了所有顱內的出血都可能會造成死亡,因為他會引起呼吸抑制跟心律不整,會死亡你不能說(出血)太少就不會死亡,太少也會造成死亡。」
陳姓被告否認犯行,而法官考量他素行不佳,包括1984年就曾犯殺人罪入獄,1994年也曾犯下傷害致死罪,卻在出獄不到5年後,又犯下殺人重罪殺死了第三人,因此判他無期徒刑三審定讞,褫奪公權終身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