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挖礦省成本!台中兄弟揪友偷百萬電 開庭嗆:才賺一點為何要賠

記者 林冠丞 報導
發佈時間:2025/02/02 10:44
最後更新時間:2025/02/02 10:44
台中市一對李姓兄弟檔揪友挖礦,為省電費偷電,民事賠償結果出爐。(圖/林冠丞攝)
台中市一對李姓兄弟檔揪友挖礦,為省電費偷電,民事賠償結果出爐。(圖/林冠丞攝)

台中市一對李姓兄弟檔,2021年為了發財致富,找來一名傅男、朱男一起「挖礦」,以上千台網路運算挖礦機獲取虛擬貨幣,只是李姓兄弟等人竟走捷徑省成本,將租下的3間房內裡的台電線路,全數拔除私接,不到一年就竊取157萬度電,事後台電憤怒提告,台中地院民事一審審酌,判李姓兄弟檔、傅男須賠732萬,朱男已和解完畢,其中李姓哥哥還得再賠111萬,只是2人卻連連裝窮,哥哥苦喊「我沒錢」,弟弟則開嗆「獲利僅46萬,為何還要賠償」,可上訴。

據判決書指出,李姓兄弟2020年底至2021年1月起,與傅男、朱男籌組挖礦團隊,並租下3間房做為工作地點,只是電腦設備需要花費大量的電,4人為了走捷徑省錢,有著水電配線技術的李哥拿電纜剪、電動壓縮器,擷取台電接戶點至電表間的電線線路,另行壓接線路並繞越電表後,連接至屋內配電盤,藉此竊電。

 

不過4人的行為仍紙包不住火,台電發現供電異常,事後報警提告,台中地院刑事部分,一審依攜帶兇器竊盜判李哥應執行期1年7月、李弟應執行期1年3月,傅男應執行期1年1月可易科罰金,朱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。

至於民事部分,台中地院法官也計算4人竊電天數,第一間竊214天、逾67萬度電,依電價與違規追徵441萬餘元;第二間竊125天、逾44萬度電,依電價與違規追徵291萬餘元;第三間竊276天、逾45萬度電,依電價與違規追徵計算,達293萬餘元。

對此,李哥審理期間表示,雖對竊電行為沒意見「但我現在沒有錢可以賠償,能賣的都賣了,也有去賠償其他的,只是我也沒有賺到錢,沒有錢可以賠償,目前尚在服刑,也是都靠家人救濟」,李弟則回應「我只是員工,犯罪所得只有46萬5千,為何我還要賠償」,傅男未到場,也無提出聲明,最終法官判處李姓兄弟檔、傅男須賠732萬5687元,其中李哥得再賠111萬588元,朱男已和解完畢,全案仍可上訴。

#台電#偷電#挖礦#兄弟#台中#台中地院#發財#賠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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