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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官「逼證人陪睡」丟律師證 出獄躲台中還偷寫訴狀慘了

記者 林冠丞 報導
發佈時間:2025/01/20 12:44
最後更新時間:2025/01/20 12:44
吳傑人曾因逼女證人陪睡貪污被判刑、失去律師執照,結果又偷接客被抓。(圖/TVBS資料照)
吳傑人曾因逼女證人陪睡貪污被判刑、失去律師執照,結果又偷接客被抓。(圖/TVBS資料照)

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,曾利用職務特權,以交換條件為由強迫一名女證人和他發生關係,不僅被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中「不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」重判7年半,吳傑人另遭法務部廢止律師證書,不過他出獄後卻跑到台中當律師,偷偷替9位不知情民眾打官司寫訴狀,但不敢出庭,台中地檢署近日依詐欺取財、《律師法》聲押,台中地院裁定50萬交保。

司法官訓練所第28期結業的吳傑人,曾任高雄地檢署檢察官,只是他卻貪圖美色,利用辦案特權得知女證人兼差當應召女,以交換條件為由,逼女證人發生關係,事後吳傑人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被判7年半定讞,還曾兩度遷移戶籍,玩捉迷藏規避入監,最終才投案入獄。

 

此外,法務部於2021年11月18日依新修正《律師法》,正式廢止吳傑人律師證書,雖吳傑人提告請求撤銷,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法務部的決定,判吳傑人敗訴。

不過台中地檢署、桃園市調查處追查發現,吳傑人明知自己沒有律師證書,仍基於詐欺取財、違法《律師法》犯意,自稱是律師、有律師團隊,讓不知情的董姓民眾等9人,以數萬元不等代價,委任吳傑人辦理訴訟業務,吳傑人則幫忙寫訴訟,但不敢出庭。

 
台中地檢署2024年9月進行搜索,認吳傑人涉嫌重大,有勾串、反覆實施之虞聲押,台中地院起初裁定20萬交保,檢方不服抗告,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,台中地院裁定吳傑人收押禁見,近日起訴移審,才又以50萬交保。

台中地檢署認為,吳傑人身為前司法人員,因素行不佳喪失檢察官、律師資格,未自我檢討,反而對外佯稱無償提供法律服務,實則以詐欺手法營利,欺瞞院檢,嚴重傷害律師執業環境,建請法院從重量刑。
 
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,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、勇敢說不,請撥打113、11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◎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-8911-5595/性騷擾專線04-2223-959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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