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台最年輕的32歲死刑犯黃麟凱,於2013年,殺害當時其19歲的王姓女友與女友的母親,2017年被判死刑定讞,並於昨(16)日晚間10點02分伏法,在行刑前,他被施打2劑麻藥才昏迷。法醫高大成被問及看法,他則表示,可能第1劑注射鎮定劑,幫助安撫其躁動的情緒,但也可能是沒打中血管,所以才補打第2劑,因此死刑犯打2劑麻藥的情形不算罕見。
對於黃麟凱在行刑前「注射2劑麻藥」,法醫高大成表示,可能是為了安撫死刑犯的緊張情緒,而注射鎮定劑,再補打麻藥;也有一種可能是,施打第1劑麻藥時,「沒有打中血管」,才會補打第2劑,之前也曾有過案例,並非罕見情況。
回顧這起案件,發生在2013年,一樁三重母女遭殺害案震驚全台,當年20歲的黃麟凱與19歲的王姓女友交往,於同年7月協議分手,不過雙方仍有往來。同年9月,王姓女友發現黃麟凱盜領、花光自己努力打工存下來的20萬元大學學費,於是向黃麟凱和黃母討錢,讓他和家人發生爭執,黃男因此產生報復殺心。
在感情受挫及遭金錢催討情況下,黃麟凱不顧自己仍在服役,於同年10月1日偷偷潛入王姓女友家中,見王母在屋內休憩,認為對方瞧不起自己,及過往的冷漠態度等,憤而以童軍繩勒斃王母。黃麟凱行兇後,並未離開王家住宅,而是埋伏在屋內廚房等待王姓女友回來,王姓女友回家後,黃麟凱先將其雙手用童軍繩綑綁,並強行逼迫對方與他發生性行為,結束後再以同樣手法狠心殺害。
此案經最高法院判決,法官認為,黃男將王家母女殺害的過程豪全無道德罪惡感,泯滅人性、惡性至極,已達罪無可赦程度,更一審認定黃男對王女強制性交而殺害犯行,屬於《兩公約》所定「情節最重大之罪」,依法可判死刑,於2017年7月駁回上訴,黃男死刑定讞,昨晚進行槍決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