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三分局,一名蕭姓員警遭女子控訴,假借辦案名義設局,進入民宅,說要給她5萬,要求陪伴半小時,還對女子毛手毛腳,女子說爸爸要回來了,他留下5千元離開。被害人出面哽咽控訴,警察是色狼。

台中市議員拿出監視器,和被害人一起出面指控,員警是色狼。指出員警假借名義,帶著麥當勞找被害人,對女子毛手毛腳,進入屋內之前,還注意門口有監視器。
被指控員警vs.被害人:「你家還有裝監視器喔(對)。」
被害人這幾天剛滿20歲的女子。她12月31日和男友母親發生爭執,鬧上警局,被搜出身上帶著刀,刀子沒收。男友母親並未提告,蕭姓員警事以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做筆錄。被害人懷疑當時她已經開始設局,後來假借還刀子上門。
台中市議員江和樹vs.被害人:「他當時在耳朵跟你說甚麼,(他跟我說半個小時),(陪他出去半個小時他要給我5萬塊),就是要跟妳發生關係就對了,這個意思嗎(對)。」
被害人指控,蕭姓員警在她家毛手毛腳,說「陪我半小時,我給你5萬」。女子說爸爸快回來了,他才留下5千元離開。
被指控的員警45歲未婚從警18年,這樣的指控和事證,警方如何處理。
三分局督察組長宋俊毅:「調離原單位靜候調查,我們才會有行政處分出來。」
被害人指控的案情督察組還須調查,蕭姓員警目前調離原職,不過依舊執行警察勤務,待調查結果再做進一步處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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