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黃麟凱絞殺19歲王姓女友與其母親,昨(16日)晚間10時2分伏法,他被施打2瓶麻藥才昏迷槍決。對此有網友直問,「死前還要打麻醉藥,要讓他沒感覺嗎?」引發熱議,有人認為「死刑最可怕的是執行前的心理壓力」,事實上根據「執行死刑規則」第四條規定,「行刑人應選技術精熟者任之,執行時得先用麻醉劑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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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原定晚間9時執行槍決黃麟凱,卻拖延1小時,讓死者家屬王爸爸感到緊張,直呼「我心臟跳很快,很怕不會執行」,直到晚間10時多傳來消息,黃麟凱被施打2瓶麻藥才昏迷,最後在10時2分伏法。
對此,有網友在Threads發問,為何死刑犯死前還要打麻醉藥,「是讓他沒感覺嗎?一次還打兩針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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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《CTWANT》報導,執行槍決時會讓死囚戴上頭罩,並背對著行刑人,兩者距離不得超過2公尺。行刑人會由高等檢察署,其檢察分署的法警來擔任,執行槍決後會對相關人員給予輔導或心理諮商。
然而為何黃麟凱打兩劑麻藥才昏過去?知名法醫高大成則研判,會打2劑麻藥,可能是因為死刑犯緊張噪動,先打1劑鎮靜劑再打麻藥,也有可能是第1劑沒打中血管,所以再打第2劑,所以這種情況並不罕見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