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,黃麟凱性侵勒斃前女友,還殺害前女友的母親,2017年被判死刑確定,昨日(1月16日)晚上22點02分已伏法,也是大法官死囚釋憲後,首位最年輕的死囚被槍決,曾輔導過他的教誨師黃明鎮說,可能因為從小的教養,導致黃麟凱冷血,從沒認錯,在獄中表現也沒進步,難以教化。

砰!
槍響落下,代表黃麟凱,已伏法,結束這一生,剛好隔日是死者的生日。
禮儀車,載著遺體,從北所的「生死門」離開,送到殯儀館,被害家屬,等這一刻,等了12年。
記者vs.嫌犯(2013):「你怎麼狠心,為十幾萬,殺害兩條人命啊。」
今年32歲的黃麟凱,跟前女友交往期間,盜領對方20多萬,不滿被催討,加上挽回感情失敗,2013年,竟然性侵前女友,再用童軍繩勒斃,連前女友母親也被殺害。
黃麟凱,2013年10月1日犯案,2015年,新北地院一審判他死刑,2016年,最高院認為判死理由不完備,發回更審,結果更一審,再度被判死刑,他提出上訴,2017年,上訴駁回,判死確定,成了最年輕的死刑犯。
黃麟凱,曾聲請釋憲,想救自己一命,但合議庭法官一致決判死,全案也沒有違背法令,他也沒有心神喪失、精神障礙,或是心智缺陷,仍扭轉不了局面,他是死刑釋憲後伏法第一案,也是賴政府上任後開的第一槍。
法務部長鄭銘謙:「這完全沒有特殊的考量,是完全尊重最高檢察署,審核非常上訴的一個個案的標準,來執行的。」
執行死刑這決定,出現兩種聲音,但對家屬來說是遲來的正義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