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經超過四年沒有執行死刑,法務部今晚(16日)簽准,將執行死刑命令,而即將槍決的對象,就是在2013年殺害女友與女友母親的死囚黃麟凱,他被依性侵殺人、殺人罪判處死刑,最高法院2017年判死確定,而他這回被槍決,也將成為死刑釋憲後,第一起執行死刑的對象。

受害者家屬王先生:「這我女兒的電話,我還留著啊。」
當年才19歲的小女兒,努力打工賺學費,就是不讓獨自撐起家計的父親太辛苦,沒想到和母親,同遭前男友黃麟凱的毒手,這埋在家屬心中的痛,好不容易慢慢淡去,卻因為黃麟凱也聲請釋憲,再度引起不滿。
受害者家屬王先生:「希望社會給我們一個公道啦,殺人一定要,殺人償命,殺人一定要賠命的啦,應該的啦。」
等了這麼多年,殺死妻女的兇手終於在1月16日執行槍決,這不僅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,執行的第一件槍決案,也是在憲法法庭,去年做出憲判字第8號後槍決案件,當時憲法法庭設下嚴格的判死關卡,法務部16日晚間執行槍決後,目前國內死囚剩下36人,而黃麟凱也是繼2020年4月1日槍決翁仁賢之後,再度執行死刑的人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