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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認證詐財!「酒國昆凌」哀母病危索52萬 癡情富商告贏了

記者 林冠丞 報導
發佈時間:2025/01/08 16:09
最後更新時間:2025/01/08 16:09
酒國昆凌詐欺富商,一審判處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。(圖/TVBS資料照)
酒國昆凌詐欺富商,一審判處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。(圖/TVBS資料照)

台中市一名有著「酒國昆凌」稱號的張姓女子,2024年1月透過包養網站認識古姓商人,但她卻向對方謊稱母親重病,並以此為由,前前後後索討約52萬7千5百元,事後古男氣得提告,台中地院一審考量兩人已和解,但認為張女四肢健全,卻巧立名目詐財,依詐欺判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,可上訴。

據判決書指出,張女2024年1月16日,在包養網站上與古姓商人牽上線,兩人展開聊天,只是同年2月1日晚間23時30分,張女稱自己媽媽住院病危需要醫療費用,信以為真的古男,便交給張女23萬,接著2月5日中午12時40分,張女又向古男稱,需要交租金,古男也匯款15萬7千5百元。

 

事後古男向張女要求還錢未果才知被騙,憤而報警提告,此外,古男還主張,張女佯稱照顧生病母親壓力大、想買貓陪伴,又拿5萬元,2月4日稱想買寵物商品、洗車,拿6萬餘元,並盜刷信用卡3萬餘元,前前後後共給張女52萬7千5百元,但此養寵物部分獲不起訴。

而張女矢口否認詐欺,辯稱確實有拿錢給媽媽,因古男要和她交往才去外面租屋,至於媽媽起初則稱「和女兒已5年沒聯絡,不曾以生病向她要住院費,沒有拿過女兒任何錢」,但隨後又改口表示,「有稱自己胃癌快死了向張女要錢,拿了23萬元」。

 
台中地院一審審酌,張女私下聯繫擔任證人的媽媽,有刻意接觸證人行為,且張女並未租屋,卻以房租、仲介費等虛偽名目要古男匯款,顯是施詐,認為她四肢健全,卻巧立名目向人詐財,考量她事後以30萬元和古男和解,依詐欺罪輕判她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
 
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 



#台中#詐欺#酒國昆凌#包養#富商#台中地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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