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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帶同事汽旅激戰5小時!癡情尪失摯愛淚崩 心碎求百萬結局曝

記者 林冠丞 報導
發佈時間:2025/01/05 18:16
最後更新時間:2025/01/05 18:16
台中市一名周姓女子跟同事偷情,丈夫求償百萬,最終判賠20萬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台中市一名周姓女子跟同事偷情,丈夫求償百萬,最終判賠20萬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台中市一名周姓女子與賴姓丈夫於2018年結婚,還育有年幼女兒,不過兩人結婚6年感情生變,周女因與江姓同事朝夕相處產生情愫,甚至還被賴男抓到周女在2024年6月間,與江男一起到汽車旅館約5個多小時,周女也大方坦承此事,並強調已和江男交往,心碎的丈夫失去曾經深愛的妻子不禁淚崩,最終向兩人求償1百萬元,台中地院一審考量狀況後,認周女、江男需賠20萬元適當,可上訴。

據判決書指出,周女和賴男於2018年10月8日結婚,並生下年幼女兒,但在北屯區某電子遊藝場工作的周女,2023年6月中卻跟同事江男展開交往,此外,周女還向賴男透露想離開家庭的想法,接著同年6月22日凌晨2時29分,賴男看到周女定位在北區某汽車旅館,直到早上7時23分才退房返家。

 

而賴男也傳訊息質問周女,「為什麼跟江男到汽車旅館?」對此,周女選擇攤牌回應,和江男互相喜歡、已經開始交往,江男也承認與周女到汽車旅館,並且知道周女已婚,最終夫妻倆於6月24日離婚。

只是賴男一想到周女跟江男態度非常強硬,絲毫沒有任何歉意,使賴男已不知如何面對自己婚姻,還有曾經深愛的妻子,心神近乎崩潰,「每當憶起便淚如雨下」,加上他還得獨自撫養女兒,於是賴男決定向周女跟江男求償1百萬。

 
台中地院一審審酌,江男跟周女確實超越普通朋友間正常的互動交往範圍,行為已侵害賴男的配偶權,審酌雙方狀況後,認江男跟周女需賠償2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 
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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