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田中鄉一名邱姓男子,先前在花蓮某國小服替代役時,接連猥褻、性侵2名女童,被判9年4月,2020年11月才假釋出獄,當時檢察官還特別警告邱男,若5年內再犯均視為累犯,不過邱男仍未悔悟,2024年1月起,21度性侵未成年女網友,更把對方當作洩慾工具,彰化地院一審依2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8年,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上訴,台中高分院二審仍維持一審見解,駁回上訴,仍可繼續上訴。
據判決書指出,邱男先前曾在花蓮某國小服替代役,但期間她對一名女學童猥褻,被判6個月,又對另一名女學童強制性交、強制猥褻,被判9年4月,入獄,2020年11月9日假釋出獄,當時檢察官還強調,邱男若5年內再犯仍視為累犯,加重其刑。
不過邱男並未學乖,2023年12月底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未成年少女,2024年1月14日,藉著聊天名義跑到女網友家,在房間內侵犯得逞,邱男犯行直到同年5月29日晚間23時50分結束,前前後後共侵犯女網友21次。
檢警調查時也痛批,邱男明知對方讀國中,且當下明確表達拒絕,仍將女網友當洩慾工具,此事件造成女網友身心健康傷害,更讓她家庭籠罩在雙親自責、沮喪、恐懼等負面氣氛,請求從重量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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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