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一名29歲的李姓軍人,於今年5月8日借宿女友家時,妄想吃「姊妹丼」。未經女友妹妹同意,闖入房間並抱住妹妹,還親吻左臉頰約2秒,隔日故技重施,氣得妹妹向家人曝光李男的惡行,並報告給憲兵指揮部。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,認為李男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、擁抱妹妹,已違反《性騷擾防治法》,因李男坦承不諱,判處拘役50日,可易科罰金。
判決書指出,李男5月8日借助女友家,趁女友不注意時,闖入女友妹妹房間,並用右手抓住妹妹左手,將其拉近抱住,妹妹來不及反抗,被李男親吻了左臉頰約2秒,性騷擾得逞。隔日中午12許,李男竟在女友房間內再度對妹妹下手,又抓住妹妹抱住,並親吻臉頰2秒。妹妹氣得向母親曝光李男兩天的舉止,並向憲兵指揮部臺南憲兵隊報告。
李男被提起公訴,警詢時李男坦承全部犯行,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,認為李男具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,身為成年男子,卻不懂尊重他人身體權益,對女友的妹妹出手,造成其驚嚇、受辱之感,實不足取,且至今仍未能獲得妹妹原諒;但考量李男無前科,且坦承犯行,對其處以拘役50日,可易科罰金。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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