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貪污案,偵查終結檢方對柯文求刑28年6個月,而對外公開的起訴書,詳細說明柯文哲收賄過程,但內容竟與先前有媒體揭露的幾乎雷同,包括特定的1500萬元金額,引發外界質疑偵辦過程是否遭到外洩。

國民黨立委黃健豪:「大家都質疑說,這個北檢是不是有把消息洩漏給特定媒體,這一次的這個新聞稿呈現內容,就代表這個是個事實,所以我想除了起訴柯文哲之外,我想北檢自己應該也要自清。」
國民黨立委怒斥,檢方偵辦有瑕疵,畢竟起訴書內容有好幾處,都跟之前被流出的內容幾乎相同。
國民黨立委賴士葆:「這家周刊跟警民調,好像是穿通一條褲子一樣,這個怎麼會這個幾乎雷同哦,然後你又發現到說在過程當中,只要他放出來的消息,事後都證明都真的都真的。」
同樣事前地方首長涉貪汙案件,兩個內容比一比,之前桃園地檢署追查鄭文燦時,動作低調、對於偵辦內容相當保密,直到起訴時才有細節事實,而對比柯文哲京華城一案,整個過程多次被懷疑有洩密,起訴的量刑意見,則提到柯文哲態度不佳、諉言矯飾,求處重刑。
非本案律師楊雅婷:「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,柯文哲犯後有滅證,並指示共犯出境等情事,因而認定被告犯後態度不佳,針對違背職務收賄罪具體求刑15年,其餘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共計28.6年。」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