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案在押中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,因「禁止通信接見」關係,16日透過律師向台北地院遞狀,聲請准許寄送文件。台北地院受理後,今(20)日裁定准許柯文哲將辭職聲明,得交付予台灣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。
台北地院認為,柯文哲所擬民眾黨主席的辭職聲明,經審酌內容,並未與涉貪嫌疑相關,純為一般黨務運作事宜,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、湮滅證據之虞,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,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。
其次,依據民眾黨網頁下載的黨章第3章第2節第16條規定,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的處理方式,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;而依法理,應以請辭的意思表示到達,即生辭職效力。故柯文哲聲請解除禁止通信,要交付「辭黨主席聲明」予黨秘書長周榆修,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的效力,屬於合法有效行為。
北院認為,換言之,准許柯文哲辭黨主席聲明交付周榆修,聲明交付民眾黨時,即生辭黨主席職之法律效力,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,又無勾串共犯證人、湮滅證據之虞,則聲請為有理由,應予准許。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