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被起訴後,上午首次開庭,一開始他就先替自己答辯,講了足足一個多小時,內容不僅否認犯行,更直指檢察官的起訴書有多處錯誤論述,認為檢方時間倉促,沒有搞清楚都市計畫的狀況就起訴,更覺得自己非常委屈,不會為了錢被收買。

記者vs.前桃園市長 鄭文燦:「今日還是做無罪答辯嗎?今日會認罪嗎?你有沒有貪這五百萬啊?」
八月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,換得短暫自由,神隱113日後,為開庭才露面,鄭文燦親自出庭,從早上9點35分開始替自己辯解,一路講到10點40分,採取無罪答辯,抨擊檢察官有所錯誤論述,但又強調理解時間倉促,人不是神,難免出錯。
記者 李潔:「鄭文燦否認犯行,覺得自己非常地委屈,甚至認為檢察官在起訴書當中,其實有非常多的誤解,他認為其實都市計畫,其實是一個非常冗長、非常專業的領域,但是檢察官在起訴的時間似乎有點短促,也因此疑似是沒有搞清楚規定就直接起訴了。」
開庭期間,鄭文燦連續講了一個多小時都沒停下,像是把起訴書翻爛了,一一擊破檢方起訴內容,他強調106年9月14日,那日與廖俊松僅交談10分鐘,根本不曉得對方留下現金袋,隔日發現後,馬上通知對方取回,但遲遲沒有回應,改聯繫他的兒子廖力廷,但兩人都沒來拿,卡到市政工作忙碌,才選擇在隔年還錢,明顯可知雙方沒有合意,哪來的對價關係,鄭文燦質疑兩大點,五百萬現金袋與工五擴大案有錯誤因果連結,家中保冰袋裝的六百萬現金,也不是收賄贓款。
只是鄭文燦涉貪案一共起訴11人,當中卻有好幾人都認罪,像是前台塑高層侯水文開庭後翻供認行賄,廖俊廷父子也認,其中廖力廷夫妻轉為污點證人,只有楊兆麟仍否認犯行。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