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有騎士在無號誌路口直擊,有行人要過馬路,騎士在斑馬線前減速停下來,後方卻有計程車猛按喇叭,還不禮讓行人直接通過。騎士在下個路口遇到這個停紅燈的計程車,敲窗告知,剛剛有行人,司機則不斷辯稱「行人只有站在路口,沒走出來」。

但後車喇叭狂逼,眼前至少四輛機車和一輛計程車沒禮讓,直接通過。
騎士示意行人通過後,他再往前騎一個路口,遇到紅燈,剛剛那些沒禮讓的車,就在旁邊。
騎士vs.計程車司機:「前面有行人耶,(她沒有走出來),她已經站在(斑馬線)上面了,(她沒有走出來),(第二點我沒有看到)。」
計程車司機說,沒看到行人要過馬路,卻又補充這一句。
騎士vs.計程車司機:「她站在那邊她有沒有走出來,(她站在那邊就是她要走出來了啊),不一定不一定。」
騎士vs.計程車司機:「你覺得你是好心不錯,但是我的後面離那麼近,有時候我前面還有一台車子,我不是在叭你,我是在叭前面那台車子。」
駕駛不認有錯,堅稱行人站出來就會讓。
騎士vs.計程車司機:「她只有站在那路口,她並沒有走出來,走出來我們就一定要讓你,自己去跟監理站申訴。」
這地點在台中市太原路與東漢街口,騎士多次經過,直擊斑馬線兩邊常常「行人等半天」,附近居民說,太原路上車多,速度快,要過無號誌路口,會等前方路口變紅燈。
警方表示,汽機車若未禮讓行人,機車處1200元,汽車處6000元罰緩,還要記違規3點和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。也強調,不停讓行人取締標準為,汽機車靠近斑馬線,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三公尺,約三組枕木紋寬,本案也會視檢舉人提供的影像內容來檢視認定,若有違規,依法開罰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