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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滿被當小弟!男潑油燒死友 逃死理由曝「無前科、已認罪」

記者 林冠丞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11/04 16:43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11/04 16:43
台中市南屯區2023年7月24日發生一起縱火案。(圖/林冠丞攝)
台中市南屯區2023年7月24日發生一起縱火案。(圖/林冠丞攝)

台中市南屯區2023年7月24日發生一起縱火案,一名黃姓男子因債務協調糾紛,與杜姓友人相約至第四分局談判,過程中黃男疑似不滿被當小弟使喚,憤而向對方潑灑8.5公升汽油,將杜男燒成火球慘死,全案今(4)日國民法官開庭,法官認黃男手段慘忍,動機無可憫恕的地方,但考量黃男沒有前科、素行尚可,並於審理時坦承犯行,依殺人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,可上訴。

黃男不滿被當小弟,憤而在警局大門前朝杜姓友人潑8.5公升汽油將其燒死。(圖/TVBS)

 
回顧案情,黃男去年7月計畫在雲林接送母親前往醫院,但卻接獲杜男來電,要求他暫定原先行程,北上台中處理債務糾紛,雙方相約警局前談判,黃男不滿被當小弟,憤而在警局大門前朝杜姓友人潑8.5公升汽油將其燒死,事後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後,移審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。

台中地院開庭時,杜男姊姊在法庭上失聲痛哭,懇求法官判處黃男死刑,悲痛質問凶嫌:「你在警察局門口殺人,到底有多無視法律、泯滅人性?」,杜男媽媽則指出,「這天我成了一位殘忍的母親,因為簽下兒子放棄急救意書。」,原本期待著兒子復婚後,能抱上孫子,如今卻要面對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痛。

今日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判決,黃男辯護律師請求量刑13年6月,國民法官認黃男犯罪動機並無可憫恕的地方,且以放火手段進行殺害,亦屬殘忍,造成杜男與親人無可磨滅的心理傷痛,犯罪所生危害甚大,嚴重危害社會治安,但念及黃男無犯罪前科,素行尚可,雖於偵查中否認犯行,但於審理時坦承,斟酌黃男的生活狀況、品行、智識程度,依殺人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,全案仍可上訴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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