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有民眾在網路上分享一個影片,指出當時自己開車行經雲林台78線快速道路,遭兩輛轎車逼車,其中一輛車還「亮槍」,嚇壞民眾,臺西警方獲報後,火速介入偵辦,警方持搜索票逮捕2名年輕男子,並依法究辦,並證實該槍枝為玩具。
臺西警方表示,接獲報案後,立即蒐集相關資料立即查處,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,隔日即持搜索票至西螺鎮、莿桐鄉前往查緝,逮捕2名年齡約20、30多歲的男子,該槍枝證實為「玩具水槍」,在偵訊後,依涉嫌違反恐嚇罪,移送法辦。
另外,當時民眾在網路上指出「雲林警方叫我不要上傳(影片)」,臺西分局偵查隊長邱偉哲表示,受理之後,為了備齊關鍵證據,進行搜索,並顧及相關證物的保存,避免提早曝光,所以提醒被害人當日先不要將相關資料發文上網,用於隔日查緝,所以請他別不要上傳,警方也強調,對於犯罪絕對零容忍。
臺西分局長李宗儒表示,本分局對於刑事犯罪不容挑釁,本案在24小時即將犯嫌查緝到案並移送偵辦,警方全力打擊犯罪以維護治安平穩,讓法治及公權力伸張。但同時宣導民眾,警方針對各類暴力犯罪零容忍之決心,請民眾放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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