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對李姓兄弟明知老母親患有糖尿病,且高齡已80歲、身體虛弱,仍為與妹妹索討扶養費用,竟然駕車將母親自雲林老家載往胞妹位在苗栗縣之住處,甚至將媽媽丟在12度低溫的室外,導致老母因急性心肌梗塞死亡。苗栗地院審理後,依過失致死罪各判處2人有期徒刑6月。
這對李姓兄弟為向妹妹索討照顧80歲糖尿病母親的扶養費,在112年2月27日晚間10點多將母親從雲林載到苗栗妹妹家門口,當時室外溫度僅12至14度。兄弟倆僅在地上鋪了一條棉被,就將母親從車上抬下放到地面,還出言謾罵、羞辱母親。
目擊民眾立即報案,救護人員到場發現李母血糖數值已破表,建議兄弟倆送醫,但李母表示不願就醫,兄弟也拒絕將母親送醫,醫護人員只好無奈離去。然而隔日下午2點多,李母被呼叫時已無反應,送醫時已無呼吸心跳,最終因血糖飆至800mg/dL、高血壓等因素,導致急性心肌梗塞死亡。
檢方調查發現,兄弟倆雖曾詢問李母會不會冷並餵食牛奶,難認定有遺棄或殺人故意,但在救護人員到場時仍不送醫,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。
苗栗地院審理後認為,兄弟倆雖疏於注意當時氣溫、環境與李母狀況,導致其死亡,但李母當時明確表達無需送醫,無法要求兄弟倆對其死亡負全責。法官衡量兄弟平日照顧李母生活起居的狀況,認為無須入監服刑矯正,依過失致死罪各處6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18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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