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https://cc.tvbs.com.tw/img/upload/2017/11/09/20171109193947-11b8e8d3.png)
後座兒童沒有繫安全帶,今天開始強制開罰,警方雖然沒有特別排定臨檢勤務,但已經列入一般攔檢項目中,依照年齡層不同,1歲以下嬰幼兒,要使用嬰兒用臥床,不到4歲,得坐兒童專用汽車座椅,4歲以上,如果只繫安全帶,還要檢查安全帶會不會勒住兒童脖子,得加坐「增高坐墊」,否則一樣罰1500到3000元。
兒童坐上汽車後座,沒繫安全帶或沒坐安全座椅,正式開罰,就是擔心發生這種情況,假人測試畫面中,媽媽抱著幼童,母子倆卻一起撞向擋風玻璃,另一種情況,孩子在後座,沒有任何保護措施,意外時直接飛向前方。
8月1日,取締執法這一天,台中警方沒有特別排定臨檢勤務,只是將兒童要坐安全座椅,列入攔檢勤務檢查項目,孩子依照年齡層不同,要坐的安全座椅也不一樣。
1歲以下、或體重在10公斤以下嬰幼兒,應該使用嬰兒用臥床,保護頸椎;而像這位小弟弟,今年3歲不到4歲,或體重介於10到18公斤,得坐兒童專用汽車座椅;如果是像這位9歲的小朋友,介於4到12歲之間,或是體重18到36公斤,則要加坐增高座墊,而且還要檢查安全帶是否會勒住脖子,一旦安全帶會卡在脖子上,也會被罰1500-3000元。
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:「(兒童)如果沒有繫安全帶的話,(意外發生率)是有繫安全帶的3.6倍。」
但如果爸媽帶兒童搭乘計程車等營業用車輛,車上沒有安全座椅或增高座墊,則可免罰,為了安全,也為了不吃上1500-3000元罰款,家長開車上路,千萬別再用抱的,保護孩子安全。
![](https://cc.tvbs.com.tw/img/upload/2017/11/09/20171109193947-11b8e8d3.png)
![](https://cc.tvbs.com.tw/img/upload/2017/11/09/20171109193947-11b8e8d3.png)
![](https://cc.tvbs.com.tw/img/upload/2017/11/09/20171109193947-11b8e8d3.png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