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一名黃姓計程車司機,2023年8月晚間載送一名16歲高中女子時色心大起,先是以免費為誘因,邀請對方一起去著名的「望高寮」看夜景,不料卻突然伸出狼爪,從後方熊抱女子,摟腰襲胸問女子「要不要當我的小女友」,女子嚇到飆三字經,事後父親及弟弟得知氣得提告,台中地院一審依妨害性自主判3年6月,台中高分院二審則改判3年2月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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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發於2023年8月9日晚間20時43分,從事計程車司機的黃男,從西屯區逢甲夜市附近,要載該名被害女子返家,只是過程中黃男提議,願意免費載女子去望高寮夜景,22時31分,兩人從望高寮準備返回車上時,黃男突然摟女子腰,並詢問「要不要當我的小女友?」,女子則採取敷衍回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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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著黃男載女子前往「藍色公路」繼續看夜景,黃男趁女子小車時,雙手環抱並襲胸,稱讚女子「妳胸部很大,腰很細」,女子受到驚嚇無法反抗,直到黃男進一步欲索吻時,女子飆出三字經,黃男才鬆手,後續女子深怕若是拒絕,黃男會對其不利,仍配合拍照、聊天,返家途中用手機傳訊給弟弟,弟弟轉告父親,隔天氣得報警提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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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警調查時黃男否認犯行,強調沒有對女子不禮貌,也不知道是未成年,以為是大學生。台中地院一審時,法官檢視雙方對話,認為黃男確實知道女子為未成年,加上女子前後證述情節一致,兩人互不認識,應無誣指或編造黃男強制猥褻情節的動機和必要,依妨害性自主的強制猥褻罪,判3年6月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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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黃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,二審法官審酌,黃男與女子達成調解,和解金額已給付完畢,改判有期徒刑3年2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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