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家產親情也不顧了。雲林這件家產紛爭,也並非家大業大,他們的家產,有1分多的農地,價值約200萬,還有案發現場的透天厝,是兩兄弟共同持有。大伯認為,房子是弟弟一家住,但是早年是自己出錢比較多,把家蓋了起來,要求田地交換透天厝的產權,兄弟多次因為這件事起衝突。
他是持刀砍傷弟媳和2名姪女的男子,殺人罪移送,不發一語。為了家產顧不得親情了。80多歲的老母親,行動不便,需要助行器,也有重聽,案發時他在住家樓上。
記者vs.阿嬤:「(昨天發生甚麼事?)我哪知道?(那是你大兒子嗎?)對(怎會這樣?)我怎知道?」
他們的家產,有大1分多的農地,價值約200萬。還有案發現場的透天厝,是兩兄弟共同持有。
親友透漏,多年前已經分過家產,大伯獲得現金一百萬元,不過大伯認為弟弟現居住的老家是兩人共有,但是早年是自己出較多的錢將房子蓋好,所以要弟弟以近0.1公頃,價值大約200萬農地交換房子的所有權,兩人多次為此爭執。
鄰居:「他哥哥住基隆怎突然回來這樣,頭去撞到不知道是不是頭殼的問題。」
因為家產之爭,兄弟兩人,大哥變成嫌犯,弟弟的妻女都受傷,沒有贏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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