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有民眾在路上遇到行車糾紛,對方為了追車不惜違規,最後雙方停在路邊大聲理論,事後民眾上傳影片檢舉4件違規,包括未打方向燈、違規左轉還有危險駕駛,最後成功舉發3件。
提前轉彎又慢下來,等到後車來又跟著走,接著更誇張。
被擋下來的駕駛也不忍了,直接叫白色轎車靠邊理論。
直接報警兩人等警察來,過程中還是不斷爭論、超過3分鐘。
駕駛vs.前車駕駛:「(開門)不要拉我車門喔(你有沒有叫警察啦?)我叫了。」
最後白色轎車駕駛,還跑到自己車後方,用手比車牌末四碼數字0890,諧音哏就不用我多說,氣得後方駕駛事後把影像上傳檢舉。
總共檢舉4件違規,包括違規左轉,然後未依規定使用燈號就告發2件,最後一項危險駕駛,任意驟然減速告發1件,但唯獨這項警方不予舉發。
警方解釋,因為民眾檢舉影片只有上傳30秒,結尾是車子停在車道上,沒有附上後續影像,前方路口又是紅燈,加上駕駛有恍神或車故障的可能性,難以判斷有主觀上有擋車的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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