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陳姓男子3年前將重度智障姊姊送某護理之家安置,不料姊姊今年5月病逝且火化1個月後才得知,質疑機構「毀屍滅跡」;社會局表示,未確認構構同步告知死訊,願檢討懲處。
據了解,個案家中有多名兄弟姊妹,但因經濟問題,無力照顧患有重度智障的蘇姓姊姊,陳姓男子3年前委託社會局送至石門區某護理之家安置,社會局3年來共補助新台幣146萬元安置與醫療費用。
蘇女身體狀況不好,住進護理之家後曾因胃食道逆流併十二指腸潰瘍、左胸膿瘍住院。今年5月8日因發燒、血氧濃度低等症狀,送至八堵礦工醫院治療,5月12日因肺炎併呼吸衰竭死亡。
陳男6月才知道蘇女死亡及遺體已火化,而且是經由區公所定期的低收入戶關懷電話,才得知死訊,無法見到最後一面,於是向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顏蔚慈陳情,質疑蘇女生前有受到不當對待,才會被迅速「毀屍滅跡」。
衛生局表示,死者為社會局保護安置個案,診斷紀錄死亡原因為「肺炎併發敗血症」,依據機構陳述與就醫紀錄,難以認定住民有受不當對待,該機構內亦無監視設備。
社會局表示,個案是低收入戶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,當初是家屬向社會局表示家中無力照顧,若身故,家中也無力處理後事,因此,申請以身心障礙保護安置方式送交機構照顧。
社會局表示,政府花了許多資源及人力照顧個案,由於過去有許多類似個案,都因沒有家人或家人無力照顧及處理後事,因此,當個案安置後因病亡故時,機構就會啟動後續相關機制代為處理個案後事。
社會局表示,這起個案最大問題就是護理之家於5月13日聯繫社會局社福中心,告知蘇女就醫期間病逝,並依家屬同意由機構處理喪葬事宜火化遺體,社福中心當時以為機構已同步通知家屬,因此未再針對是否通知家屬部分做再次確認。
社會局表示,社福工作可以做得再細膩一點,對個案於機構安置期間病逝並由機構直接火化,未能及時通知家屬,造成家屬遺憾,致上最誠摯的歉意。目前已經啟動內部及機構的檢討查核機制,也聯繫關懷案家,將會檢討服務流程,強化落實通報機制並進行懲處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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