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岡山,有一名女騎士,騎經路口時,為了閃避一旁違停車輛,不小心和對向左轉騎士發生擦撞,違停的小貨車隨後開走,女子質疑對方算不算肇逃?但警方表示,因為車禍發生時,貨車不在行駛當中,也沒有直接和騎士發生擦撞,所以不算肇逃,只是和整起事件有因果關係,而目前警方也已經向貨車開罰。
27日下午12點多,35歲的林姓女子,騎車經過高雄岡山區開源街,為了閃避違停車輛,不小心和對向左轉的機車騎士發生擦撞,林姓女子丈夫事後在臉書發文,認為警方沒有主動調閱行車紀錄器,也沒有通知違停車輛到案說明,質疑違停車輛是否肇事逃逸。
當事人丈夫:「這部分違停車應該要有一部份肇責,如果說對象開過來的是汽車,我老婆受傷很嚴重,那我們這樣子我們要怎麼辦?」
民眾認為車禍有前因後果,小貨車應該有責任,而事發地是沒劃線的雙向道路,對於民眾質疑,警方表示有到場處理。
岡山交通分隊小隊長潘協昌:「警方已於當日18時許,通知到案說明並針對臨時違停部分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3項製單告發,可處新臺幣300元至600元罰鍰。」
警方表示,行車紀錄器的時間設定有誤,才會要求女騎士確認後,再自行提供畫面,而當下有報案紀錄,行車畫面時間有誤不影響事故判斷,至於違停車輛,因為不在行駛當中,因此沒有肇逃疑慮,只是和這起事件有因果關係,也已經向車輛開罰。
岡山交通分隊小隊長潘協昌:「當事人表示行車記錄器時間記錄有問題,不確定記憶卡有無損壞,警方便請確認後,再將影片提供予警方,並無違失。」
雖然小貨車司機不算肇逃,但違停還是導致整起事件發生,接下來恐怕還得要好好釐清肇事責任。
◤日本旅遊必買清單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