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一名機車騎士,日前在路口發生擦撞,前方轉彎沒有打方向燈,他追撞上去,小擦撞,雙方機車都沒有倒下。騎士說,事後對方說有腎水腫,他好怕因此要賠償醫藥費。對方是一名女外送員,她說只是告知就醫檢查,醫師說的情況,她也希望小事,和解就好。

後方騎士是簡先生,前方紅帽子的女騎士。簡先生很怕,這樣輕輕擦撞,被賴上了。
簡先生:「她跟我講說她腎臟有水腫是我去K到他,現在這樣想要賴在我身上。」
騎士陳小姐:「因為他問我看完醫生之後,身體有什麼狀況,就跟他講說照超音波有腎水腫這樣,我也沒有要他負什麼很大的責任都沒有。」
女騎士說,5月份剛做過檢查,沒有腎水腫,這次車禍就醫,醫師告知有腎水腫,對方詢問她的狀況,她實話實說而已,並沒有要以此要賠償。
腎水腫通常因為泌尿道問題引發,和這樣的車禍擦撞,不見得有關聯。
她說小擦撞,希望小事包個紅過個運結案,對方要等事故鑑定,她也要去申請診斷書了。這樣的擦撞,到底算誰的錯。
南投縣警察局交通隊組長李安景:「女騎士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跟方向燈,後方男騎士未保持安全距離。」
車禍事故雙方都有責任。雙方可能都擔心被賴上,趁機訛詐,特別小心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