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是跟誰喝酒、都一定要確保自身安全,即便關係再好的友人,都有可能趁亂伸出狼爪;桃園一名男大生邀學弟到家中喝酒,未料卻趁對方喝斷片失去反抗能力後性侵得逞,後者隔天醒來驚覺失身,男大生也被依法判處3年2個月徒刑,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事件發生在去(2023)年4月,約20歲的王姓男大生邀高中學弟到家中喝酒,酒過三巡後醉到不行的學弟基本已經斷片,未曾想竟在身體不適、嘔吐的同時,被應該協助照顧自己的學長性侵得逞,隔天醒來才驚覺「屁股痛痛的」。
意識到自己被性侵後,學弟氣得報警提告,而面對指控,一度矢口否認的王男在看到檢方、告訴人提出的諸多證據,自知難圓其說的情況下才坦承犯行,證實自己於學弟喝醉酒、嘔吐不止無力反抗的機會,褪去其褲子實施性侵行為。
案件審理期間,王男雖然數度表達和解意願,但由於學弟不願搭應、希望從重量刑,雙方迄今未達成共識,認定其為滿足一己私慾、對酒醉學弟伸出狼爪之行為影響甚大,最終桃園地院依乘機性交罪,判處王男3年2個月有期徒刑;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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