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新埔三街,有地主在一處私人土地,長年推放資源回收物和廢棄物,遭到附近住戶指控,地主在拆解回收物時,會有螺絲掉落在馬路上,造成車輛輪胎中釘,住戶向市府多次陳情,但卻沒有獲得改善,於是向地主提告,高等法院判處楊姓地主3月徒刑,也計算出住戶中釘27次、擦撞18次。
附近住戶:「回收物的阿伯常常會在馬路邊拆他的資源回收物,那你拆的時候是不是就有很多零件會掉落在馬路上,那我們車子經過是不是輪胎就壞掉了,都會有住戶說啊今天換我了,我的輪胎破了。」
民眾:「這個路寬將近不到兩米,一般法規規定2.5米以上,這很嚴重,會危害整個社區公安的問題。」
地主楊先生:「(住戶)天天也在告,環保局早晚都有來,(住戶)告我不能撿回收啦,或是大樓旁邊不能夠回收啦,這是我的土地啊。」
雖然是私人土地,不過高等法院今年三月認定地主確實影響出入安全,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3月徒刑,也計算出所有社區住戶總共中釘27次、擦撞18次。
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長高宜民:「現場確有堆置廢棄物及資源回收物情形,依都市計畫法條施行細則的規定,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,不得有各種廢料堆置及廢棄物回收貯存等行為。」
都發局表示後續也將跟環保局共同合作處理,維護市民居住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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