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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網友喝醉在摩鐵!稱「身體裡有東西」怒告3男 法官判無罪

編輯 蕭意溎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5/21 08:28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5/21 08:32
女網友稱自己酒醉期間身體有東西。(示意圖,與此事件無關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女網友稱自己酒醉期間身體有東西。(示意圖,與此事件無關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台南有3名男網友和2名女網友,相約喝酒後又去汽車旅館,事後一名女網友告3男涉嫌乘機性交罪,女網友指出當時喝醉後,目睹其中另名女網友邱姓女子和其他男網友性交,自己睡著後有感覺到「身體裡面有東西」,但不知道是什麼,經法院審理後,法官認為證據不足,判3男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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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判決書,女網友指稱,她在網路上認識潘姓男網友,去(2023)年1月28日潘男約她去酒吧喝酒,自己喝不到3杯就意識模糊,當時因擔心邱女,兩人一起上車離開,沒想到自己醒來時就在摩鐵。
 
女網友表示自己當時頭很暈,印象中有人要脫她的褲子,她死命拉住說不要,睡著後,感覺身體裡面有東西,卻不知道是什麼。
 
當天女網友離去摩鐵後,便去就醫,但當天下體無腫痛情形,3天後才開始痛,醫院指出檢查結果,均未發現女網友下體有精子細胞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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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網友當天自己身體被碰觸,並未向他人求救,代為報警,還觀看邱女和其他網友發生性行為,有人要拉她褲子後,她喊停對方便無動作,法官認為,難以女網友單方面指證,就認定3男有罪,因此駁回女網友自訴聲請,不得抗告。
 
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飲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請勿酒駕
◎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

#台南#網友#汽車旅館#喝醉#摩鐵#性行為#法院#報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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