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民眾黨台中市議員江和樹爆料,大里一所私立幼稚園,有老師拿剪刀,恐嚇不聽話的學生,作勢要刺眼睛,嚇得當事女童抗拒閃躲,後續台中市教育局介入調查。今(26)日,台中再傳虐童案,北屯區一名幼幼班學童遭教保員指甲挫傷胸口,家長到園觀看監視器後,氣憤發現另一名教保員對多名幼生大力拉扯,教育局接獲通報後,立即到園稽查,並啟動調查,該局表示,調查結果如教保人員違法一定嚴懲重罰。
教育局表示,已依程序召開審查小組受理此案,並由國教署人才庫委員進行調查,調查結果將送不適任教保人員認定委員會審議,若行為人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第1項規定體罰、不當管教或不當對待等情事,依其情節輕重裁罰6千至6萬元或者6萬至60萬元,並審議是否管制1到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機構任職,教保機構也要負連帶責任,裁罰6千至6萬元,並限期改善。
教育局強調,絕不容許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對幼生不當對待之行為,教育局會持續透過各種會議及訪視稽查宣導正向管教之重要性,以確保幼生安全受教環境,也會持續督導各園應以溫暖、正向之態度實施教保服務,建立與幼兒信賴關係。
教育局再度表示,本市教保服務零體罰原則,教保服務機構或教保服務人員違法體罰絕對予以嚴懲與重罰,且依法公告名稱及負責人姓名,切勿以身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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