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行動不便的婦人,日前騎著電動輔助車上路,突然在路上拋錨,差一點就被公車撞上,所幸遇到暖警幫助、即時解圍。
日前台中警方在路上巡邏發現,一名行動不便的婦人騎乘的電動車拋錨,直接卡在下班車流中,就怕發生危險,隨即上前幫忙。
當事婦人:「要換電池,我不會換,不好意思。」
當事婦人:「謝謝你們。」
所幸遇到暖警協助,還幫忙更換電池。
繼中所副所長熊天心:「兩名員警立即上前解圍,實施交通疏導,並將該車推至路邊,急協助更換電池,成功化解一場危機。」
只不過根據交通規定,電動輔助車不需要駕照,不算是交通工具,不能真的上路行駛,適用的是行人交通法規。婦人沒注意電量,加上違規騎上路,害自己落入危險處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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