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北屯區一名鄭姓男子,去年6月因為不滿兒子在學校遭受委屈,一氣之下衝到兒子學校,並將點燃的鞭炮丟到校內,隨後在IG發布限時動態揚言「下次我直接拿炸彈」,事後台中地方法院依恐嚇公眾罪判處3月徒刑,易科罰金約9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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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發於2022年6月30日下午14時20許,鄭姓男子的兒子,於該年6月28日和同學因打躲避球起糾紛,聽聞此事的鄭男,自認兒子受到欺負,且質疑班導師處理不當,為了幫愛子討公道,於是跑到國小理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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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地院審理時,鄭男卻辯稱丟鞭炮至國小內的舉動,是為了要「慶祝孩童暑假」將至,另外發限動僅是抒緩心情壓力。不過台中地院認為,鄭男辯詞嚴重違反常理,鄭男不用理性態度處事,點鞭炮擲入國小內,又上傳恐嚇公眾的文字,造成社會不安,依恐嚇公眾罪判刑3月,可易科罰金與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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