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軍人拋下新婚2個多月的妻子,偕女同袍開車出遊、過夜,甚至還在車上激情過招;親密互動宛如情侶一般的兩人在到訪多個景點後,還不忘在停車場親密牽手,讓一路跟監的正宮忍無可忍上前攔車質問,並錄下小三坦承與人夫車震的自白錄音,氣的向其提告求償100萬元。最終法官審酌相關證據,認定小三侵害配偶權、考量其離職待業中,判賠30萬元;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人妻控訴自己與丈夫完婚才2個多月,就發現對方竟偷吃軍中女同袍,怒斥小三明知男方已婚、還不顧旁人眼光與其親密出遊、過夜,而人妻在一路跟監蒐證後,因看到在停車場親密牽手的兩人,氣的上前攔車對質。
面對人妻的控訴,小三證實與人夫為軍中同袍、但聲稱不知對方已婚,是因為雙方都對民間宗教、廟宇有高度興趣才會走到一起,並表示正宮手持的錄音檔案,是她被脅迫下車、辱罵後配合坦承的,認為屬於違法蒐證的範疇應無法律效力。
然而法官檢視錄音檔時發現,小三曾親口表示人夫在上課過程中介紹妻子,因此「不知男方已婚」的供詞直接推翻,且雙方對質過程中語氣平和,認為沒有脅迫、非法採證的問題,加上其坦承「我們有發生關係」、「第一次是在車上」、「因為身上沒有(保險套),所以沒有去買那個東西」等語,認定侵犯配偶權明確,考量小三目前離職待業中,判她要賠30萬元;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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