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部某大學一位蘇姓女教授與男學生發展不倫戀,不只經常前往男學生住處約會,兩人還在高鐵外的停車場跨騎激吻,遭到蘇女丈夫的友人目睹,並將過程拍下傳給丈夫,丈夫不甘蘇女出軌,暗自蒐證後訴請離婚,並向蘇女求償50萬元,法院審理後認定蘇女已侵犯配偶權,應判賠丈夫20萬。
據判決書指出,蘇女與丈夫結婚後育有一女,原先家庭和樂,但在生活中因摩擦導致兩人日益疏遠,丈夫察覺有異,向友人訴苦,友人聽聞後卻認為蘇女可能發生婚外情。才剛給完建議的友人前往台南高鐵站搭車時,卻看見蘇女的車輛熄火停在停車場,他前往查看,卻發現裡面竟有2人在熱烈激吻,車內男子跨坐在駕駛座,騎在蘇女身上擁吻,目睹一切的友人拍下這一幕,趕緊回傳給蘇女丈夫。
丈夫發現蘇女與男學生的不倫關係後情緒崩潰,不甘遭到背叛,於是暗自搜查蘇女出軌證據,發現蘇女經常前往男學生位在台南的租屋處過夜,並在Instagram上互傳「去忙,不吵你,愛你」、「有吃嗎老公」、「寶貝起床了嗎」等語。蘇女丈夫事後攤牌後,向蘇女提告求償50萬。
法院審理時,蘇女否認出軌,辯稱與男學生關係單純,並表示丈夫曾說過「願意原諒她」、「因為你是我老婆」等語,主張丈夫已放棄損害賠償請求。但蘇女丈夫否認說過這些話,堅持提告。法院審理後,據擁吻影片及社交媒體對話等證據,認定蘇女已侵犯了配偶權,最終判決蘇姓女教授需賠償丈夫2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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