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竹崎鄉二十多年前發生一起焚屍案,原本警方因死者身分不明,案情陷入膠著,直到案發二十多天後,一名停車場管理員看到報紙刊登的女屍特徵,想起與一位遲未取車的女子十分神似,決定報警,才讓全案撥雲見日。
2001年5月8日中午,在南二高嘉義竹崎連絡道路施工的外籍移工,發現路旁樹叢冒出白煙,走近一看,赫然發現一具燒焦的女屍,趕緊向附近的派出所報案。警方獲報趕往現場了解,除了封鎖現場,也請分局鑑識人員前來支援。
因現場無明顯掙扎、滾動痕跡,警方研判並非自焚,但女屍燒焦的程度十分嚴重,面貌身分難以辨識,只好公布特徵,請民眾指認。不過,警方一直沒有接到提供線索的電話,死者身分也查不出來,命案因此陷入膠著,直到二十多天後,嘉義市北港路某停車場管理員,看到報紙刊登的女屍特徵,覺得可疑,向警方報案,案情才露出曙光。
管理員表示,之前有一名和死者神似的女子到停車場停車,原本說大概停3小時,卻停了20多天仍未把車開走。管理員告訴警方,焦屍被發現前一天,有名身材不高、穿白衣黑裙、揹黑皮包的女子,開了一輛白色轎車到停車場停車,隨即離去,卻再也沒出現,他心想女子可能出事,根據車牌號碼調查車主姓名,結果發現是一名男子。
管理員更提及自己看報紙刊出竹崎發現女屍,身高特徵與停車的女子頗相似,他正考慮要不要報案,沒想到一不留神,頭竟然撞上鐵櫃,頓時血流如注,加上他最近總覺得心裡怪怪的,前不久腳趾也莫名其妙受傷,諸事不順,懷疑跟這輛未領的車有關,於是決定向警方報案。管理員告訴警方:「停車的女子說要停3個小時,但二十幾天都沒出現,我憑十多年管理停車場的經驗研判,這個小姐很可能出事了!」
警方根據車牌號碼查出車主是一名男子,聯繫車主後得知車子借給范姓女友使用。警方立刻前往范家查訪,范母表示,女兒已經很久沒和家人聯絡,她曾詢問女婿,女婿說女兒出外遊玩,她也沒想太多。
為了釐清案情,警方採集范女父母的血液進行DNA比對,最後確定焦屍就是范女,之後警方又查出,范女與劉姓丈夫約好同年5月7日談離婚,此後劉即不知去向,警方懷疑劉殺妻焚屍,四處查緝,最後在嘉義縣梅山鄉將他逮捕到案,劉坦承不滿妻子另結新歡,一時失手,才將妻子勒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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