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陳小姐三月底結婚,原本開心的婚宴結束後,卻有親友反映,宴席提供的冰品有效期限卻是二月底,還有人說回去拉肚子,但向店家反映,他們只出示原廠的道歉啟事,澄清誤把製造日期印成有效期限,但衛生局說,就算印錯日期也要回收改標,並遭到開罰。
開心的結婚喜宴,眼看活動來到最後賓主盡歡,沒想到有人前腳剛走,就出現爭議。
婚宴賓客:「怎麼會有這個樣子。」
新娘陳小姐:「當然是很不愉快呀,結婚是一輩子的人生大事,妳怎麼今天請客,拿這種東西出來請人家,誰會舒服呀。」
新娘陳小姐,向高雄岡山的婚宴餐廳反映,但對方態度,再度讓她傻眼。
業者vs.新娘陳小姐:「它打的那個日期呀,它其實不是有效日期,是製造日期。」
新娘陳小姐:「就覺得他們不承認這是錯的嘛。」
陳小姐追到了進口商,業者才出示韓國原廠的道歉聲明,除了向他們致歉,也強調生產時,蓋成了生產日期而不是有效期限,但是否回收或如何應變全都沒說,甚至提到會找法務處理,也讓他們感覺很不舒服。
新娘陳小姐:「我們去反映的時候,櫃台小姐就說,她可以請他們法務部門,來跟我們告知說明,有嚇阻我們的意思嗎,我們聽到的感覺當然是很不舒服。」
韓國生產的哈密瓜口味冰棒,標榜水果跟牛奶味道濃郁,平均價格每支約25至30元,在網路跟連鎖超市都買得到,但我們實際查看,實體店面賣的有效期限印的是2025年,顯然沒有印成生產日期。
新娘陳小姐:「知道友人誰帶回去的,我就是跟他們回收,跟他們說這個先不要吃,對...那我也有同步通報1999,就請衛生局去核查。」
不管結果如何,根據正常流程,業者發現印錯日期,都應該要立即停止供應-並配合衛生單位調查,證實沒有問題,才能改標重新上架供應,另外標示不實也得開罰4萬到400萬元罰鍰,另外食品過期,除了回收銷毀,更得開罰6萬到2億元,畢竟吃進肚子攸關食品安全,可不是一句印錯了,就能消極道歉了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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