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所長日前開著警車,與機車發生擦撞,不過其他同仁到場酒測,卻發現所長有非常微量的酒精反應,酒測值0.03,不過所長解釋可能是漱口水導致,雖然沒有刑責跟交通罰則,但警方內部也會再調查釐清。

雖然車禍不嚴重,騎士只有輕微擦傷,但開車的李姓所長,酒測時竟有0.03毫克,非常微量的酒精反應。

第三分局督察組組長李嘉峰:「雖未涉及刑法公共危險,那本分局為求嚴謹現場仍對這位所長,來實施直線來回金雞獨立,那也確認他沒有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況。」
所長強調自己沒有酒駕,而且車禍前好幾天內,他也都沒有喝酒,懷疑是平常,他習慣吃過早餐後,會用漱口水漱口所導致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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