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所長日前開著警車,與機車發生擦撞,不過其他同仁到場酒測,卻發現所長有非常微量的酒精反應,酒測值0.03,不過所長解釋可能是漱口水導致,雖然沒有刑責跟交通罰則,但警方內部也會再調查釐清。
雖然車禍不嚴重,騎士只有輕微擦傷,但開車的李姓所長,酒測時竟有0.03毫克,非常微量的酒精反應。
事發在27日早上8點多,台中合作派出所的,李姓所長去開會路上,跟同向的機車騎士,發生小擦撞,依照規定實施酒測,結果也讓他感到詫異。
第三分局督察組組長李嘉峰:「雖未涉及刑法公共危險,那本分局為求嚴謹現場仍對這位所長,來實施直線來回金雞獨立,那也確認他沒有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況。」
所長強調自己沒有酒駕,而且車禍前好幾天內,他也都沒有喝酒,懷疑是平常,他習慣吃過早餐後,會用漱口水漱口所導致的。
不過先前其實也有,發生過不只一次類似案例,民眾使用「含酒精」漱口水,結果驗出酒駕的情況,因此員警執行酒測前,會請民眾漱口,排除口腔中殘留酒精,影響檢測數值,15分鐘後再檢測,保障民眾權益,雖然這一回,所長酒測值只有0.03,距離法辦標準0.25,有很大落差,也沒有刑事跟交通違規的問題,但警方表示,內部也將會,調查清楚做後續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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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飲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請勿酒駕
◎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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