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鳳山一名高中生,徒步上學時自己配戴密錄器,經過一處菜市場,在人行道被一位男騎士擦撞肩膀,但騎士阿伯不道歉,還嗆聲「留下紀錄不能辦良民證」,等警方到場,阿伯還想插嘴解釋,反被警方說服,向學生道歉。
學生vs.騎士「(砰),人行道可以騎車嗎,幹什麼啦,人行道可以騎車嗎,我就停這裡啊,這是菜市場你知道嗎」
這一撞,雙方火氣都點燃。
不滿對方態度,阿伯揚言要找教官,期間還嗆「報警會留下紀錄、不能辦良民證」,也不願意道歉認錯,學生直接報警,請公權力介入,警察來時,阿伯態度180度大轉變。
警察vs.騎士「這個年輕人過來撞到他的肩膀,他就認為說什麼人行道不能騎車上來,你有沒有受傷,沒有但是他撞到我,而且他覺得不是他的問題,是你的問題沒錯啊,這邊人行道,既然你都說人行道就是不能騎車啊,那因為..,人家講這樣沒錯啊,你就跟人家道歉就好了啊,對..我說..,幹嘛要一直講說這一段距離勒,難怪人家會氣憤」
不斷跳針想插嘴解釋,被警察堵得回不了話,阿伯才開始認錯,這裡是高雄鳳山區建國路的早市,20號早上,學生身上配戴密錄器,走路上學途中,遇到騎上人行道的騎士,把談話過程po上網。
鳳山分局交通組長林弘敏:「機車違規行駛人行道,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6款,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。」
真的別心存僥倖,看到別人停在人行道就亂騎車,搞到警察來,還是得拉下臉道歉,還要因為違規,可能要面臨1800元的罰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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